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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平台网站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11:25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1〕3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响应上级文件精神,改革研究生培养评价方式,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开云平台网站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所须科研成果要求做出补充,不再以发表论文作为唯一标准。博士生在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构成博士学位论文重要组成部分的科研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可视为达到申请学位所须科研成果要求:

 1、在《经济日报》理论版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报纸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撰写具有重要社会价值和实践价值的政策建议、调研报告,获得在任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博士生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定,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撰写的科研成果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发表,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撰写的科研成果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发表,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本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7月7日